- 使用"鑽石”名詞的定義, 只指"天然鑽石”
- 詳盡披露及列名貨品資料 (任何含有非天然物質或曾經處理過的鑽石必須加以說明); "鑽石”一詞與 "人工”、 "人造”、 "合成”或其他相類似詞語一起使用, 但整體而言必須清楚指出有關物品並非天然鑽石。
- 實踐高標專業操守和向消費者提供誠實真確的資料和服務。 清晰明確表述產品及服務以避免誤解。
- 實施內部品質控制(如:保證體系)及/或設置所需儀器以確保銷售的是天然鑽石及詳細披露任何含有非天然物質或曾經處理過的鑽石
- 發票上所列之資料必屬真確, 包括列明0.30卡或以上單粒鑽石的卡數重量,顏色,淨度及車工形狀
- 留意並全面遵守所有香港特區政府實施(不時附加及修訂)的相關鑽石及珠寶交易條例。
- 如有顧客投訴,會員商號有責任與鑽石總會合作,以確保投訴事件得到適當的處理。香港鑽石總會一向實施的政策是要求所有會員在銷售人造鑽石及寶石時必須清楚聲明,如會員被發現在知情下作出錯誤陳述或未披露所出售的人造鑽石, 本會將不排除向違例者作出嚴厲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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