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會資料
香港鑽石總會 / 會籍 / 入會資料
會籍
A. 類別
   
 
I) 普通公司會員
II) 遴選公司會員
III) 公司贊助會員
   
B. 資格
   
 
a) 公司代表必須年滿21歲或以上
b) 公司代表必須為香港永久性居民
c) 公司代表必須為從事鑽石珠寶業
d) 公司會員及贊助公司會員必須在遞交入會申請表前至少連續三年為香港認可註冊的公司
e) 公司會員必須在遞交入會申請表前至少連續三年 從事鑽石/鑽石首飾入口、出口、批發、零售或製造業務
f) 贊助公司會員必須為業內有關之團體或組織
g) 申請人必須由2位本會遴選會員推介, 以及遞交由銀行及業內同業所發出之諮詢文件或本會常務委員會認為必須遞交之其他文件
h) 普通會員在入會後一年可經由2位遴選會員提名 下申請成為遴選會員
i) 過往無遭受顧客投訴記錄
j) 健全財政狀況
k) 願意遵從總會訂下的守則及規章
   
C. 權利
   
 
I) 普通會員可享有以下權利:
 
a) 使用會所進行買賣交易及交誼
b) 以會員優惠價錢租用會址場地進行公司會議及活動
c) 享有使用 "香港鑽石總會” 名稱及標誌之權利
d) 借用會址圖書館之雜誌及其他相關經濟資料
e) 為會員進行商業仲裁及處理消費者投訴
f) 定期出版有關本業之訊息及統計資料
g) 出席由本會舉辦之會議、研討會,及/或展覽會
h) 參加由本會舉行之考察團
i) 作為「中國寶石」雜誌香港區代理,為會員 提供刊登廣告及訂閱雜誌之折扣優惠。
j) 出席專為會員而設之聯誼活動
k) 代表香港鑽石業界與本港政府、其他國家駐港 領事及/或相關機構進行聯系溝通及表達意見
l) 其他專為不同分部的會員提供之額外服務
m) 以會員優惠價使用國檢珠寶實驗室(香港) 之鑑定服務。
   
II) 贊助公司會員可享有以下權利:
 
a) 享有與上述普通會員之一切權利
b) 在一個會籍下可同時委任最多2位公司代表人
   
III) 遴選會員可享有以下權利:
 
a) 享有與上述普通會員之一切權利
b) 收取有關舉行週年大會之通知書、出席及於大會內投票
c) 有資格被選為常務委員會成員之一(個人身份) 或委任其個人或公司代表選任或被選任為常務委員會成員之一(公司身份)
d) 介紹訪客參觀總會會址
e) 提名同業申請成為本會會員
   
D. 義務
   
  所有會員除必須遵從香港鑽石總會之會章外,
 
製造/入口及批發分部之會員必須願意遵從世界鑽石聯會之會章
零售分部之會員則須參加及遵從香港鑽石 總會之 "誠信保證”計劃
   
E. 責任
   
 
a) 普通會員及贊助公司會員 於申請入會時必須根據會章第33(a) 條繳交入會費及年費,在任何情況下該等已繳交之費用一概不會退還
b) 於申請成為普通會員時, 申請人必須同時申 請一個或以上之分部 (零售 / 入口及批發 / 製造)
c) 遴選會員於申請入會時必須根據會章第33(a) 條繳交入會費及年費, 在任何情況下該等已繳交之費用一概不會退還
申請手續
 
申請人必須將已填妥之入會申請表格及 公司資料寄回香港中環都爹利街8至10號香港鑽石會大廈5樓B室
 
a) 完整填妥之入會申請表格及公司資料
b) 香港商業登記證副本 (公司會員)
c) 香港公司註冊證副本
d) 最近一年之公司申報表
e) 申請人或其公司代表人之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証副本
f) 申請人或其公司代表人之3張正面相片
g) 銀行及同業之諮詢文件
 
 
下載申請表格
下載公司資料表格下
會籍入會收費表 請致電 : 25245081查詢
 
 
備註:
a) 申請人及公司資料均由總會保密處理. 所有申請資料只作來核實及評估之用
b) 申請人及公司經批核後可成為香港鑽石總會會員. 但總會有權不同意或反對申請, 並無需提供理由
c) 香港鑽石總會有權在需要的情況下調整有關入會費及年費
 
 
如有查詢, 請與總會聯絡.